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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提前!

发布时间:2021-01-16作者:西安市教育局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3场新闻发布会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错峰、错时、有序原则,经研究,对全市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放假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月28日调整为1月21日前。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2.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放假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2月4日调整为1月28日前。


3.初三和高三年级放假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前。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暂不调整。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要按照调整后的放假时间,继续落实《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市教办发〔2020〕463号)要求,周密制定并实施辖区学校分年级错峰放假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校园及师生安全和减轻学业负担等工作。


1.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各区县不再安排统一检测。


2.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全覆盖、零遗漏地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要通过印发致家长、致学生、致教师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非必要不跨市外出,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3.要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坚决禁止寒假期间学校擅自组织学生返校开展课程教学或复习辅导等活动。


4.放假前,要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解决问题。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


5.各学校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要持续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保证春季学期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各区县、各开发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放假安排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和谐、温馨的假期。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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