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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5作者:吉林市教育 来源:吉林市教育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反响强烈的问题,不断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吉林市教育局和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

《方案》规定了集中整治对象,一是审批过程中达不到《实施细则》条件的机构;二是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四是未取得证照的培训机构。

《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的五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二是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聘用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中小学教师违规办学;三是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四是所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存在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行为;五是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向社会公示,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不按规定退费。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日常监管,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要依托平台“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加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集中整治工作自2021年1月7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吉林市教育局和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不通知不定时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投诉举报电话:

吉林市教育局

0432-62071111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

0432-625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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