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福建省还将探索建立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家长、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出现风险时退还学生学费、补发老师工资、偿还债务等支出,防止机构卷款逃跑引发群体性事件。
记者注意到,自全国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以来,福建省先后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通知》、《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场地、师资等进行明确。此次发布的《通知》,则从审批登记、监督管理、招生规范等角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并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查处手段再度升级。
《通知》明确,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
据悉,黑名单信息将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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