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中考和春季高考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含听力)于5月16日上午举行;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7月7-8日举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9-10日举行;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于7月18-19日举行;
初中学业考查将于6月13日举行;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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